
創館

創館只接受藝術科技活動的申請。「普通訂租」於訂租月份前3至12個月內接受申請,所有申請均集中處理 (例如︰2025年12月會接受2026年3月至12月的訂租申請)。
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接受申請月份的最後一個工作天*下午5時30分前,交回東九文化中心辦事處,或可透過「演藝租務通」(https://eaps.lcsd.gov.hk/) 於網上遞交。東九文化中心會於接著的14個工作天*內發出回覆。
*星期一至五 (公眾假期除外)
*星期一至五 (公眾假期除外)
凡有特別原因須預早籌劃的活動 (例如:由著名訪港藝人演出的文化節目) 可申請「特別訂租」。創館的「特別訂租」於訂租月份前13至24個月內接受申請。較複雜的藝術科技節目將視乎申請予以個別考慮。
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接受申請月份的最後一個工作天*下午5時30分前,交回東九文化中心辦事處,或可透過「演藝租務通」(https://eaps.lcsd.gov.hk/) 於網上遞交。東九文化中心會於接著的14個工作天*內發出回覆。
*星期一至五 (公眾假期除外)
(i) 商業登記證;或
(ii) 按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發出的公司註冊證書;或
(iii) 按《社團條例》(第151章)發出的社團成立通知書;或
(iv) 按《社團條例》(第151章)發出的社團註冊證明書;或
(v) 註冊為認可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的註冊證書;或
(vi) 按《教育條例》(第279章)發出的學校註冊證明書或法團證明書
如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,申請人在交回申請表格時,需親身出示他們的身分證 ∕ 護照作核對資料用途。如經別人或以郵寄 ∕ 傳真方式遞交申請表格,則需連同申請人的身分證 ∕ 護照副本一併交回。
電話:(852) 3166 2844 (工作天*上午9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下午5時45分)
傳真:(852) 3547 2697
地址:香港九龍牛頭角道60號三樓 東九文化中心辦事處
*星期一至五 (公眾假期除外)
現在可以隨時隨地透過互聯網遞交康文署17個表演場地的訂租申請及繳交場租!網上場地租賃服務由一按開始!
創館 — 基本場租概覧
用途 |
標準場租 (HK$) | 特惠場租 (HK$)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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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日租費用 (上午9時至晚上11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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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出 / 活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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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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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,500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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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,000 | 12,500 | |||
彩排 / 練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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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,000 | 5,500 | ||
|
16,000 | 8,000 | |||
休息日 (佔用場地) (只適用於不少於連續 14 天的租用申請) |
2,500 | 1,250 | |||
B. 其他服務費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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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時演出 / 活動 |
每小時 3,000 | 每小時 1,500 | |||
額外演出 / 活動 |
每場 10,000 | 每場 5,000 |
凡符合資格的註冊非牟利團體,可申請為非牟利團體提供的特惠場租計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