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创艺间
三个用于排练、实验和研究的工作室,配备镜面墙壁、芭蕾杆、弹跳板和音响系统。
艺术活动
「普通订租」于订租月份前3至6个月内接受申请,所有申请均集中处理 (例如︰2025年12月会接受2026年3月至6月的订租申请)。
填妥的申请表格须于接受申请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天*下午5时30分前,交回东九文化中心办事处,或可透过「演艺租务通」(https://eaps.lcsd.gov.hk/) 于网上递交。东九文化中心会于接着的14个工作天*内发出回复。
*星期一至五 (公众假期除外)
「普通订租」于订租月份前3至6个月内接受申请,所有申请均集中处理 (例如︰2025年12月会接受2026年3月至6月的订租申请)。
填妥的申请表格须于接受申请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天*下午5时30分前,交回东九文化中心办事处,或可透过「演艺租务通」(https://eaps.lcsd.gov.hk/) 于网上递交。东九文化中心会于接着的14个工作天*内发出回复。
*星期一至五 (公众假期除外)
凡在订租月份前3个月内递交的申请一律视为「后期订租」,以先到先得方式处理。凡在订租日期前14天内才接获的订租申请,只会按运作上的可行性予以考虑。填妥的申请表格须于工作天*下午5时30分前送抵东九文化中心办事处。
*星期一至五 (公众假期除外)
凡有特别原因须预早筹划的活动 (例如:由著名访港艺人演出的文化节目) 可申请「特别订租」。创艺间1 / 2 / 3的「特别订租」于订租月份前7至24个月内接受申请。
填妥的申请表格须于接受申请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天*下午5时30分前,交回东九文化中心办事处,或可透过「演艺租务通」(https://eaps.lcsd.gov.hk/) 于网上递交。东九文化中心会于接着的14个工作天*内发出回复。
填妥的申请表格须于接受申请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天*下午5时30分前,交回东九文化中心办事处,或可透过「演艺租务通」(https://eaps.lcsd.gov.hk/) 于网上递交。东九文化中心会于接着的14个工作天*内发出回复。
*星期一至五 (公众假期除外)
凡申请租用东九文化中心场地的团体,须把下列文件的副本连同申请表格一并递交︰
(i) 商业登记证;或
(ii) 按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发出的公司注册证书;或
(iii) 按《社团条例》(第151章)发出的社团成立通知书;或
(iv) 按《社团条例》(第151章)发出的社团注册证明书;或
(v) 注册为认可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的注册证书;或
(vi) 按《教育条例》(第279章)发出的学校注册证明书或法团证明书
如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,申请人在交回申请表格时,需亲身出示他们的身分证 ∕ 护照作核对资料用途。如经别人或以邮寄 ∕ 传真方式递交申请表格,则需连同申请人的身分证 ∕ 护照副本一并交回。
(i) 商业登记证;或
(ii) 按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发出的公司注册证书;或
(iii) 按《社团条例》(第151章)发出的社团成立通知书;或
(iv) 按《社团条例》(第151章)发出的社团注册证明书;或
(v) 注册为认可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的注册证书;或
(vi) 按《教育条例》(第279章)发出的学校注册证明书或法团证明书
如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,申请人在交回申请表格时,需亲身出示他们的身分证 ∕ 护照作核对资料用途。如经别人或以邮寄 ∕ 传真方式递交申请表格,则需连同申请人的身分证 ∕ 护照副本一并交回。
电话:(852) 3166 2844 (工作天*上午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下午5时45分)
传真:(852) 3547 2697
地址:香港九龙牛头角道60号三楼 东九文化中心办事处
*星期一至五 (公众假期除外)
现在可以随时随地透过互联网递交康文署17个表演场地的订租申请及缴交场租!网上场地租赁服务由一按开始!
文件 / 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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订租安排
订租申请表
创艺间 — 基本场租概覧
(基本场租已包含基本视听设备,无需额外收费。)
凡符合资格的注册非牟利团体,可申请为非牟利团体提供的特惠场租计划 。
租用模式 |
标准场租 (HK$) |
特惠场租 (HK$) |
|||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创艺间1 |
创艺间2 / 3 | 创艺间1 | 创艺间2 / 3 | |||
A. 日租 |
||||||
1天 (上午9时至晚上11时) |
9,000 | 4,500 | 4,500 | 2,250 | ||
B. 分节订租 |
||||||
下列任何一节 (i) 上午 9 时至下午 1 时;或(ii) 下午 2 时至 6 时;或 (iii) 晚上 7 时至 11 时 |
3,000 | 1,500 | 1,500 | 750 |
凡符合资格的注册非牟利团体,可申请为非牟利团体提供的特惠场租计划 。
文件 / 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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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租收费表
创艺间1 | |
面积: | 282平方米 (16.8米 x 16.8米) |
容纳人数: | 160人 |
设备: |
|
创艺间2 及 3 | |
面积: | 125平方米 (12.5米 x 10米) |
容纳人数: | 80人 |
设备: |
|